党的十八大以来,延边中院着眼于法治大环境,立足本职、改革创新、回应需求,实现了审判权对行政权由“被动审查——互动协调——共赢发展”的逻辑和现实转变,在推动行政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构建权益保障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延边路径”,奏响了行政审判的时代强音。
一、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手段,奏响司法为民主打曲
(一)精准适用行政判决,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延边中院积极作为,对行政案件裁判方式进行有益探索,为纠纷实质解决注入动能。早在2013年即开始在辖区探索行民交叉案件一并审理方式,使交错复杂的纠纷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彻底解决。此外,对于工伤行政确认案件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以责令行政机关限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判决取代传统的撤销重作判决,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二)坚持问题导向,为规范行政执法建言献策。2021年,在审理一件因商住楼外置排烟管道引发的行政争议中发现,纠纷根源在于建筑规划设计时缺乏对商住两用楼整体功能及当地餐饮业发达特点的考虑,导致前期设计与后期实际需求不匹配。为此,延边中院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促使行政机关形成预防该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近三年,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82件,司法建议回复率超过98%。此外,注重总结共性问题,统一执法和裁判理念,2019年与延边州司法局联合印发《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指引》,对规范征收补偿程序、预防行政争议发生发挥积极作用。
(三)贯彻产权保护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近两年,延边中院两篇案例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行政协议典型案例和人民法院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彰显了延边行政审判贯彻产权平等保护、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司法理念。
二、以行政审判改革创新为依托,奏响高质量发展奋进曲
(一)拓展“裁执分离”执行模式,丰富行政强制执行司法实践。自2011年起,延边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件“裁执分离”。多年来,延边法院涉不动产强制执行案件“裁执分离”适用率始终为100%,为延边地区重大公益项目推进及保护公共资源做出重要贡献,全国多地法院到延边调研学习。
(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助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延边法院自2013年起在全省率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部分县市法院达100%。近两年,针对“级别越高出庭率越低”的不平衡现象,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网上出庭制度,使负责人在依法履职与依法应诉之间寻求恰当平衡,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带来新契机。
(三)落实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改善行政司法环境。延边法院自2013年开始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通过集中管辖实现了行政区划与司法管辖相对分离,有效整合行政审判资源,在提升审判专业化程度的同时,有效防止和排除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推动形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态势。对比实施集中管辖前后三年的审判情况,行政诉讼二审发改率下降了近17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了16个百分点。
(四)根植行政诉讼立法目的,打造行政公益诉讼延边品牌。作为公益诉讼的首批试点地区,延边中院将“集中管辖试点”和“行政公益诉讼试点”相结合,积极探索形成行政公益诉讼的裁判理念和规则,努力为全国法院提供参考。所形成的公益诉讼调研文章获全国二等奖,一篇公益诉讼裁判文书获最高人民法院特等奖。试点工作以来,全州已审结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9件,二审案件2件,位居全国前列。
三、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奏响服务大局协奏曲
(一)关口前移,促进司法与行政的有效衔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后,延边两级政府面临重点项目紧迫推进和转变法律观念、适应新规定的双重考验。为此,延边中院主动加强与政府的信息沟通,探索司法适度前移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征收工作程序公开、实体公正,为项目如期推进赢得时间,为依法行政贡献了“行政审判智慧”。多年来,延边中院先后为吉珲高铁、出租车经营权改革、老旧小区改造等多项政府重点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为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二)府院联动,实现府院互动成效螺旋上升。2020年,延边中院将长期以来府院良性互动的实践成果总结深化,与延边州政府共同构建全区域统一模式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建立八项工作机制和四项会议制度,实现府院联动规范化运作。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中心,建立起由法院主导、同级司法局协助、涉诉行政机关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多方参与的协调化解新模式,形成体系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格局。府院联动机制正式建立以来,两级法院已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50余次,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接收各类行政争议346件,化解162件,化解率为46.82% ,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三)未雨绸缪,破解乡村振兴发展堵点难点。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后,延边中院联合延边州法学会深入基层开展司法调研,及时发现在推进乡村振兴及乡村治理工作中的焦点、难点、堵点,收集各类问题100余个,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以前瞻性思维引领乡村振兴长远发展,以法治角度破解乡村振兴现实难题,获得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的签批肯定。
四、以提升司法专业能力为导向,奏响队伍建设固基曲
(一)夯实队伍素质,打造行政审判精英团队。延边中院党组按照“坐堂能办案、登台能讲课、伏案能撰文”的“三能”法官标准择优选拔和配备行政法官,并建立可持续的行政审判人员梯队建设。同时,结合集中管辖改革,指导基层法院整合行政审判资源,在人员无法增加的情况下优化行政审判队伍配置。
(二)强化司法调研,推进审判业务成果转化提升。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模式,连续多年组织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团队赴全国各地调研,就实质性化解纠纷、创新工作机制等审判前沿问题学习交流。坚持“精审判、强调研”理念,善于从日常行政审判工作中发掘法律问题,切实将审判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2017年以来,延边行政审判各项业务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特等奖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6个,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发表案例及调研文章6篇。
(三)重视学术研究,广泛搭建业务沟通交流平台。近年来,延边中院与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延边大学等东北多所高校对接,就重点课题项目开展合作及学术交流,推动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融合,促进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所常态化合作机制的形成,助力法律职业共同体整体水平和效能的发挥。2021年,延边中院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建立交流合作机制,中央民族大学将延边中院行政庭选定为法学教研实践基地。
关山初度路犹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延边中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公正司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化解行政争议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推进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20:33:0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