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五年多来,我院严格按照党中央、最高院及省高院的安排部署,精准发力,强力推进,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担当改革重任。
一、总体情况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的一年(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延边两级法院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21162件、行政一审案件477件,同比上升18.45%、21.07%,其中民事一审案件登记立案21132件、行政一审案件429件,同比上升18.31%、9.72%,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9.64%。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民事一审案件数为22485件,同比上升6.25%,民事案件收案数持续上涨,自2018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数据趋于平稳,表明两级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已步入正常轨道,有序进行。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延边两级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自诉,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群众的诉讼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畅通了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在收案数量增长、工作量显著增加的情况下,未出现群众闹诉、闹访事件,登记立案工作已步入正常轨道,平稳有序进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较高。在省高院开展的全省法院“规范立案”专项行动中,没有出现因不立案、拖延立案问题被当事人举报的情况,同时圆满通过了省高院定期组织的多轮明察暗访。
二、具体措施
(一)、严格执行基本要求
自2015年5月1日起,延边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相关改革要求,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基本要求:1.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2.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目录和期限。3.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4.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发生在法律规定外设定案件受理条件。5.杜绝年末控制立案现象。禁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认为控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行为发生。
(二)、全面升级立案软硬件设施,创新诉讼服务。
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原则,对老百姓反映的立案中的不便利、不高效的地方进行改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最贴心的立案服务。
1.制作诉讼服务便民手册,免费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全面介绍常见案件的立案、管辖等问题,向人民群众普及立案相关的法律知识;制作常见案件类型的起诉状模板、举证指南、各类立案材料的填写样式等,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书写台上,方便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准备诉讼材料。
2.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在诉讼服务大厅摆放自助立案、查询、生成诉状、风险评估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提供自助立案、案件查询、立案信访预约、风险评估等服务,构建大厅、网络、电话、巡回为一体的立体化便民服务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珲春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具有诉讼引导、法治宣传、法律法规查询、诉服知识解答等7大功能的机器人“小i”,可链接到珲春法院“一网二微三平台”,适时向当事人提供相关审务信息和执行信息。设置具备汉语、朝鲜语、俄语三种语言模式的虚拟导诉一体机,满足边疆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当事人的多元诉讼需求。同时,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手机微法院立案等线上诉讼服务,当事人缴费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便民、利民多措并举,提升人民群众的诉讼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充分体现一站式的诉讼服务。
3.主动加强立案辅导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导诉员向来到法院的当事人告知立案流程,并回答来院群众对立案诉讼等基本程序事项的法律咨询,辅导当事人填写起诉书、委托书等基本立案材料,并帮助当事人操作智能化载体。努力实现经释明指导后一次性办完立案手续,减少当事人窗口立案办理时间。
4.增添便民设施。
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便民服务区。为来院群众提供自助售货机、手机自助充电设备,还配备了老花镜、轮椅、雨伞、创口贴等便民设施,让当事人确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存在的问题
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方式,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诉权的行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直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当然,这一制度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院工作带来了更严峻的考验,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一)、基础设施方面:部分基层法院受经费、办公楼结构等限制,诉讼服务中心面积、窗口数量、软硬件设施尚不能达到“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要求。
(二)、人员配置方面:因各级法院党组均重视“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对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上选优、择优,但工作人员的流动频繁,导致未能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立案工作团队。尚未形成统一的多元化解财政保障机制,影响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调解力度不强。
(三)、工作量方面: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立案的门槛降低,受案数量不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凸显,基层法院尤为严重,法官的压力明显增大。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全州法院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对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经费保障,以提高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继续加强对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培训,区分不同调解组织对其所擅长领域调解工作的专业指导,扩大调解人员范围。
(三)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持续深入开展诉调对接的工作,扩大多元解纷领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并加大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络和沟通,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为调解工作的开展搭建平台。2.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及行业调解,法律志愿者服务、律师援助服务等多元化途径解决矛盾,妥善化解纠纷,缓解法官工作压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充分运用媒体、互联网、报纸等载体发布信息及公告,宣传立案登记的标准、范围、程序等诉讼知识,让当事人知晓立案登记制的有关内容和流程,清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前提条件是属于“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对改革了解更加深入,理解更加透彻。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2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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