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案件质效,延吉法院从年初开始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一部分,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已发展到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阶段。延吉法院通过半年的试点试用,在人员配置、案件效率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制度先行,领导带头抓
去年下半年,新一届院党组为解决我院案件体量大、办案效率低的问题,提出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首先在制度上确定方向,规范先行。经过前期学习论证,制定了《延吉市人民法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方案》和告知当事人等各种模板。其次项目由金光锡院长进行亲自调度,听取项目进展汇报等,使改革能够得以顺利实施。前期采取由个别年轻法官试点的方法,由点带面,逐步辅开,为项目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更新软硬件设备,做好启动工作
年初,我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对审判法庭硬件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先后更新麦克25个,庭审主机和电脑8台,并对年久失修的审判法庭重新装修,确保在音视频效果上达到使用要求。2月,我院召开了项目启动大会,并对全体法官进行了培训,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全员试点,狠抓管理
根据方案要求,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适用范围是民事简易类案件,我院在前期个别法官试点的情况下,今年开始在全院大范围内试用。期间召开了培训会及多次座谈会,各位法官畅所欲言,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审管办定期进行使用通报,法官也由最初的拒绝使用到慢慢习惯、再到主动使用,庭审也更加规范流畅,带动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通过半年的试用,全院共使用次数达1720余次,占总开庭次数的44%。截至6月30日,全院诉讼结案数件,结案率达到92.69%,列全省第20位,同比增长20.94%,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开庭时间同比缩短 小时,
下一步,延吉法院将持续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为全省辅开积累经验,打造亮点,为我院司法改革、案件提质增效做出积极贡献。
延吉法院积极开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缓解延吉法院“人案矛盾”,推动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延吉法院通过深化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助力审判质效提升,取得良好成效。
由于延吉法院案件体量大,每年收结案都排在全省前10位,但案件质效低,全省排名靠后的局面始终没有解决。法官办案压力大,身心疲惫。为解决这些矛盾,延吉法院积极作为,敢于尝试,大胆改革,积极采用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破解这一难题。
一是强化领导。延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高起点设计、精准化投入、分阶段实施”的工作思路,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攻坚,统筹推进改革落实。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年初以来,共召开改革相关会议4次,发布情况通报20余期。
二是保障基础。加大硬件设备升级改造,先后更新庭审主机和电脑8台、麦克25个,并对年久失修的审判法庭进行重新装修,确保在音视频效果上达到使用要求。确定“以点代面”的方式,选取简易程序民商事案件作为试点。并制定出台了《延吉市人民法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方案》,设计出全新的传票样式、庭审宣布词等模板,并抽取各庭年轻法官组成试点小组进行前期试点准备工作,为今年的全院辅开奠定基础。
三是深化试点。书记员不再打字记录,取而代之的是音视频录音录像,庭审后当事人可通过庭审直播网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回看。对全体法官多次进行培训、讲解和座谈,结合审管办的统计通报制度,使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法官也从“让我去用”逐渐改变为“我要去用”,审判时长同比缩短30%以上。审判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为全省全面辅开改革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通过半年的使用,全院通过庭审改革开庭的次数达2000余次,占总开庭次数的44%。截至7月31日,全院诉讼案件结案数6520件,结案率达到90.69%,列全省第18位,同比提高32位,结案率提高11.96%,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下一步,延吉法院将持续开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为全省辅开积累经验,打造亮点,为我院司法改革、案件提质增效做出积极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1 12: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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