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审判工作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和龙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的核心价值,形成了以明确目标为引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繁简分流为突破、以组织协调为推手的具有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刑事诉讼模式系统转变。
一、转换改革意识,注重司法沟通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为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内容,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重大改革项目之一。打破原有模式,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各项规程,各司法部门需更加紧密的联合在一起,转变思维意识,和龙法院注重沟通,在中基两级法院及我市其他司法系统内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庭审观摩、进行案件沟通等形式,让改革涉及的各方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意识到改革不是某个庭室、某个法院的任务,而是整个司法系统的共同任务,以此不断夯实筑牢改革基础,让改革观念切实深入人心。
二、庭审实质化,提高审判质效
高度重视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注意建章立制,贯彻落实 “三项规程”要求,对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推进庭审实质化和落实证据裁判要求进行规范。一方面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探索和推进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使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入系统化轨道;另一方面在刑事审判中积极探索提高当庭宣判率的工作模式和办法,逐步制定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等配套实施规程,开展简案快审,稳步提升审判质效,注重庭审实质化运行,强化当事人当庭作证、质证和法官当庭认证,围绕争议焦点,对无异议事实证据要素当庭宣布确认,确保定案证据出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审判质效。
三、疑罪从无,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
只有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坚持程序公正原则、坚持审判公开原则、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才能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刑事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和龙法院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查证属实,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审查的证据,不作为定案依据;执行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对影响定罪量刑且存在异议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作为定案依据。
四、注重法律援助,加强人权司法保护
和龙法院着力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协调,落实衔接工作,推进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除《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应当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外,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了解被告人相关情况后,主动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无一例外地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及其他法律援助服务;保障辩护人各项合法权利,为辩护人及时查阅、摘抄、复制案件卷宗材料提供便利,在庭审中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发言权。
五、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和龙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合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对可适用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社会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刑事案件,在确保遵循法定程序、审限,并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快立、快审、快判、快结,对被告人从快处理、从宽量刑,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自推进刑事诉讼改革以来,和龙法院深刻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改革。以简单案件为基础,探索改革措施,研究改革程序,逐步深入,推进改革进程。以搭建框架为基础,逐步丰富改革内容。开展简案快审,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在繁简分流基础上,集中精力研判繁案精审,确保改革目的和成果。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17 0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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