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诉讼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防疫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提供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热线电话等线上服务的同时,在安检区入口处玻璃幕墙隔断的空间设置了临时服务区,为来访群众提供“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做到线上线下“零接触、全方位”诉讼服务,充分满足了特殊时期人民群众不同的司法需求。
2月11日,江苏省某建筑公司委托长春市的一位律师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网络平台提交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立案申请,州法院立案庭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经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诉讼标的金额符合延边州法院级别管辖标准,案件中的建筑工程施工地在延吉市,亦符合专属管辖的规定,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为节省时间,立案员当即电话联系代理律师,与其重新核对诉讼标的总金额后,核算诉讼费,并提供州法院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告知代理律师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交纳诉讼费。该代理律师连声说感谢,表示服务周到细致,保证在三日内交纳诉讼费。
临时服务区由行装处安排专人定时消毒,在醒目位置摆放提示板,配置桌椅、笔、文件袋。当来访人员进入服务区时,执勤法警立即隔玻璃墙询问当事人来访目的,对要递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引导其将材料放入文件袋内,写好材料名称、递交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放到指定位置。待当事人离去后由执勤法警收回转交立案窗口值班人员,由窗口值班人员分类转办。对办理其他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引导其拨打提示板公布的立案、信访接待专线电话,接受服务。来院群众都很配合工作,均自行佩戴了口罩和手套,临时服务区温度较低,但无一当事人抱怨或表现出抵触情绪,均积极配合执勤法警的引导,办理完事务就迅速离开。大厅工作人员感慨的说:“从当事人的眼神、手势中,能感受到对我们的理解、支持和关心,我们和人民群众,是隔空不隔情啊!”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8 15: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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